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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上午,高碑店村召开集体经济合作社第三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高碑店乡副乡长山德洪,高碑店村党总支书记彭大龙,村委会主任王鹏,经济合作社社长王娟,党总支副书记王静及全体社员代表参加了本次代表大会。
本次社员代表大会首先审议表决通过了《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和《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之后经过社员代表的民主选举产生了高碑店乡高碑店村新一届经济合作社社长、副社长、管委会委员、监委会主任和监委会委员。经过选举,王娟被选为经济合作社社长,巴洪秀、张洪贵被选为经济合作社副社长,孙德玲、张爱东被选为管委会委员,王鹏被选为监委会主任,王静、王伟被选为监委会委员。
随后由山德洪副乡长为在座党员和经济合作社社员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山乡长的辅导内容丰富,语言精练,通俗易懂,使听课人员受益匪浅。
会议最后,高碑店村党总支书记彭大龙上台讲话。彭书记首先对新一届经济合作社领导班子的形成表示衷心的祝贺,并期望新一届班子成员能够勠力同心,为高碑店村的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彭书记还强调现在高碑店村仍然面临着很多艰难的问题需要解决,村两委一社的干部应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切实保证高碑店村民的利益。
2018年10月31日
高碑店村党总支